理想国中的正义与善 ver3

理想国中的正义与善

理想国开始于苏格拉底的下降。他同格劳孔来到比雷埃夫斯港,而此时港口正在举行祭拜外邦女神朋迪斯的庆典。哲人的下降和新神的引入,似乎暗示着彻夜对话本身,便是其内容的实现。而副标题中的“论正义”,又向每一位听到(读到)苏格拉底转述这一对话的人宣告着,谈话者的一切努力将指向道德谱系中重要乃至核心的德性,也就是正义。色拉叙马霍斯抛出正义是强者的利益,而不正义是自身的利益这一主张后,想要转身离去。而苏格拉底却竭力挽留。他让一个相较正义本身是什么原味重要的,也是在场青年们最为关心的问题。这一问题指向了“善”——正义和不正义,究竟哪一种人生最好,哪一种生活方式才是值得追求的。在青年的追问下,苏格拉底像是精心安排了城邦与灵魂的类比,以及三次浪潮的逐次递升 。他将对话者们引向真实存在者的世界,引向照亮一切可知对象的“善”。最终,苏格拉底给出了一个令他们意想不到的答案——正义不仅仅好的,而且只有拥有了有关好的知识,人们才有可能知道什么是真正的正义,并且才有可能成为真正正义的。为此,拥有有关善的知识的哲人,必须返回洞穴进行统治,除了这个办法之外,个人和公众不可能获得幸福”。[7]

作为健康状态的正义

对话者是如何进入对正义讨论的,这之间经历过什么,又是如何结束的?柏拉图似乎在行文过程中为我们设置了足够多的值得耐心品味的细节。正义的讨论开始于苏格拉底对外邦富豪晚年生活是否痛苦的询问,历经上升,于善的理念和哲人统治处抵达高潮,最后在理想城邦的败坏中下降,并以灵魂不朽论证和冥府神话作结。克法罗斯、玻勒马霍斯和色拉叙马霍斯的正义观,都代表了一种城邦中盛行的意见。他们看上去被苏格拉底驳倒,实则是被修剪了其正义定义中“非正义”的枝杈。苏格拉底在一次次反驳中,将依靠习俗支撑的正义定义,引向由善的理念所支撑的真正的正义。只是在此时,城邦与灵魂,真实与似乎,意见与知识,存在者与影像,这一切苏格拉底将用来向对话者彰显正义之样貌的“工具”,尚遥不可见。 此时苏格拉底之所以只能“看上去”论证正义之好,却未能“真正”予以论证的原因,不仅仅在于正义是什么仍然不为对话者所知,更在于对话者同样地不知道什么是“善”。苏格拉底的反驳,以及反驳中所暗含的三个对正义的修正后的定义,需要以一种更高的秩序确保其正确性。我们会发现,对话者在踏上漫长的曲折的旅程之后,仍将返回最初的但是经过了修正的正义定义。只不过在返回时,他们获得了为正义辩护的新的武器。

正义的问题,在询问克法洛斯晚年境遇的过程中由苏格拉底提出。而克法洛斯所给出的正义定义,即将亏欠的东西归还,建立在对神灵奖惩善恶的死后世界将信将疑的态度之上。他的继承者将这一定义推广,脱离了城邦的宗教叙事。他以城邦中朴素的爱国情感为依托指出正义是助友损敌,然而敌我划分的依据又成为这一定义的致命弱点。值得注意的是,苏格拉底不仅仅指出这一定义在其行为对象上的模糊性,即助友损敌若想正义的,助益或损害行为所指向的“敌”与“友”必须是真正的而非看上去的敌人和朋友。此外,他更是指出,即使对于真正的敌人,也就是不正义之人的损害行为,也远非正义。损害行为将使他人的德性遭到减损,从而变得不义。苏格拉底给出的这一证明,蓦然间使得人们对正义的理解出现了两个维度。首先,在克法洛斯和波勒马霍斯提出来的正义观下,正义将由“归还”“助损”这种面向对外在对象的行为界定。其次,在苏格拉底修正后的正义观中,正义不仅仅是外在的行为,更是一种灵魂的状态。加入德性的减损将使人不义,正义将是灵魂德性的一种完整的状态,使灵魂得以发挥其功能。

在苏格拉底的修正之下,正义已经从外在的行为悄然进入有关事物本质的领域,如果没有被色拉叙马霍斯有关不正义比正义更好的主张所打断,苏格拉底或许本不必如同一个“贪吃者”,在解决什么是正义之前,就抓起正义是邪恶无知还是德性和智慧的问题。在反驳波勒马霍斯的正义定义时,苏格拉底口中的“损害”具有着模糊性,他将波勒马霍斯本意主张的外在利益和身体上的伤害,悄然转化为一种涉及灵魂德性的伤害。而这,恰恰是格劳孔将要询问的,有关正义或不正义本质的问题——它们在神所不知人所不见的时候,在灵魂上的作用。德性的完整与损害像我们揭示,正义之于不正义,犹如健康之于疾病。而正如格劳孔在划分三种“善”时所言,身体的健康只为其本身便值得追求。苏格拉底似乎早在反驳波勒马库斯的正义时,便已告诉我们,正义之于灵魂正如健康之于身体,是一种仅以其自身便值得被追求的善。

正义与健康的类比,在对话者们构建理想城邦时再次进入人们的视野。 健康的城邦是每个人按照他们各自的性格从事特定的一门手艺的城邦(370a),在这一城邦中,人们过着和平安乐的生活。不久后,苏格拉底将会带领对话者们“发现”,城邦当中的正义恰恰是人们建立健康城邦的基础——人人各司其职的正确分工。苏格拉底将猪的城邦,比作健康的城邦,暗示着这一城邦正处在德性的完整状态。然而,对话者们构建理想城邦的努力,却并未止步于一个“完善”的城邦。猪的城邦虽然和平幸福,但是其中的德性却是不可见的。如果想要知道正义本身是什么,它对灵魂的作用是什么,仅仅通过正义者的幸福外表,是远远不够的。

格劳孔的插话为城邦带来调味品,使得健康的城邦变为发烧的城邦。不断膨胀的欲望和尤其导致的战争则迫使城邦产生护卫者阶层。护卫者阶层的血气因而成为使得城邦趋于分裂的的离心力,成为亟待加以调和的危险因素。这发烧的城邦是历经多余的欲望和战争的纷扰、在各个阶层中精心寻求微妙平衡的城邦,它远不是一个生来便和平幸福免于贫困战争的城邦。但另一方面,正是由于护卫者以及随之而来的统治阶级的出现,我们才得以在城邦当中发现此前隐而未见的德性。我们在城邦中最少部分的统治者所具有的知识中发现了智慧(428b)与此同时,又在城邦的护卫者阶级有关可怕事物的信念的保持之中发现了勇敢。(430a)在统治者和被统治者就谁来统治达成的一致信念之中,我们发现了节制。(431e)但令人惊讶的是,而苏格拉底继智慧、勇敢和节制后,首先找到的正义,恰恰是最初建立健康城邦时对话者们所依据的原则。亦即,城邦中每一个人从事符合其天性的事务,而不干涉其他人的事务。(433d)这一分工的正义在使城邦完善方面和其余三种德性较量能力大小。

苏格拉底将分工式的正义,放置在与城邦中的智慧、勇敢和节制相对等的位置上。然而,正如同苏格拉底所补充的那样,在城邦中发现的勇敢前,加上“公民的”作为限定也是对的。(430c)这似乎像我们暗示,对话者们在城邦当中发现的德性,仅仅只是存在于城邦层面的公民德性。它们远非是哲学意义上的真正德性。城邦当中的各人按照各自性格从事专门技艺的正义原则,以不可见的方式被苏格拉底悄然铺垫在城邦的底层,将在城邦扩张生长之后重新被对话者们发现。但是这一重新被发现的正义,却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正义。建立在正确的分工基础上的正义,虽然足以保持城邦的健康,却仍然只是一种公民的德性——它只是正义的影子。(443c-d)。

作为自然秩序的正义

那么,真正的德性究竟是什么?更重要的是,真正的正义究竟是什么?苏格拉底将目光转向灵魂,似乎想要在灵魂中揭示这种真正的正义。苏格拉底以勒翁提俄斯和奥德修斯的愤怒,向我们证明,灵魂中存在着区别于欲望和理性的第三部分——血气的部分。(339e-440a,441b)灵魂中的三个部分恰恰对应者城邦中的三类人,统治者、护卫者和工匠。从而,灵魂中的正义将是自身中的各个部分,在自身内各起作用。(441e)

然而,苏格拉底进一步指出,区别于表面上的正确分工,正义不仅意味着灵魂中的各个部分互不干涉彼此的事务,而且意味着人将自己主宰自己,他的灵魂内部的三个部分将在智慧的指导下和谐有序。换言之,真正的正义是不仅仅是灵魂各部份之间各司其职、互不干涉的状态,更是一种秩序与和谐,是灵魂中各部分符合自然的统治和被统治关系。(443d-444a)从而,灵魂中的真正的正义不仅要求分工,而且要求秩序。这种秩序在城邦中体现为具有智慧的统治者阶层在具有勇敢德性的护卫者阶层的辅助下,对工匠阶层实现的统治。而在灵魂中,则体现为理性在血气的辅助下对欲望的统治。

真正的正义看上去与城邦中的节制是类似的——整体中较优越的部分和较低下的部分就谁来统治达成一致。然而它高于城邦中的节制之处在于,这一统治的秩序需要在智慧的指导下借助勇敢加以实现;正义不仅仅要求存在统治,而且要求智慧、勇敢和欲望在统治的秩序中各就其位。在这一秩序之中,具有智慧理性扮演着统治者的角色,他在以勇敢为特征的血气的辅助下,统治多变的欲望。因而,真正的正义,是一种统率所有四种公民德性(包括公民的正义)的更高的德性。它将智慧、勇敢,部分之间统治和分工的关系以一种有秩序并且和谐的方式加以组织。[1]

从而,我们在苏格拉底所构造的城邦当中,发现了两种正义。一种正义有关分工,既存在于健康的城邦也存在于发烧的城邦,只是在后一城邦中变得可见。而另一种要求秩序,只有在存在合乎自然的统治关系的整体之中才能被发现。从健康的城邦到发烧的城邦的过程中,战争以及护卫者的出现带来了血气,这一使得城邦区域分裂的离心力,和亟待调和的危险因素。这表面上看似是城邦善的减损。但事实上,恰恰由于对话者在城邦中引入了护卫者和统治者的阶级,才使得城邦不再仅仅是分散的个人的聚集,而是拥有了建立于阶级划分之上的统治和被统治的关系。也正是在城邦的阶级划分的启示之下,我们进一步找寻到了与之对应的灵魂的三个部分,以及这三个部分各自的德性和作为整体的德性。

苏格拉底对于灵魂中存在三个彼此不同的部分的证明,并不依赖于城邦中是否存在三个阶级这一事实。勒翁提俄斯和奥德修斯的愤怒,并非只有在城邦阶级划分这一结构之下,才能加以言明。大小字比喻的核心目的,或许并不在于发现灵魂中的三个部分,而是将城邦中存在的且易被听众理解的自然统治秩序,投射到灵魂之中。苏格拉底为灵魂中的三个部分找到其在城邦中的对应后,便可顺理成章地向他的听众说明–正如在智慧的统治阶级在城邦中进行统治,在灵魂中具备智慧的理性应当对血气和欲望实行相似的统治。从健康的城邦到发烧的城邦这一推进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城邦作为政治共同体能够向我们展现一种自然的统治关系,从而帮助我们理解灵魂中的三个部分在和谐的秩序中应当被放置在何样的位置上。

秩序使得正义由一种公民的德性上升到更为真实的德性,并使得智慧、勇敢、节制与正义四种公民的德性以和谐的方式加以组织。它要求智慧者的统治,勇敢者的辅助,因而是智慧和勇敢的;它要求整体中的各部分之间各司其职,并对谁来统治谁被统治达成一致,因而是正义和节制的。然而此时此刻,苏格拉底为我们展现的正义,仍然未能抵达真实存在者的世界。这是因为正义所要求的理性的统治和血气的辅助,是作为城邦当中统治关系的类似物出现的。换言之,即使真正的正义是智慧指导下各部分符合秩序和和谐的状态,但由于对话者们所看到的仍然只是从城邦的统治关系出发得到的影像,因而也就不能把握真正的正义。我们在发烧城邦中发现的,由理性位居统治地位的正义,是一种有关统治被统治的信念,而非真正知道智慧为何应当统治的知识。这意味着,虽然我们在发烧的城邦中所发现的第二种正义,相较于以正确分工为基础的正义更加真实,但他仍然并非严格意义上的真正正义——他所要求的秩序,是基于城邦自然统治关系之上的信念而非把握事物存在性差异后所得的知识。有关正义秩序的知识,仍需等待善的理念加以彰显。正如苏格拉底指出的那样,除非知道善的形式,正义将对人没有任何助益。[6]

作为知识的正义

色拉叙踌躇满志地宣告,正义是强者的利益,只有不正义是自己的利益。但是当他拒绝克勒丰的建议,去遵循强者作为技艺者的严格定义之时,便成为苏格拉底的同盟。严格意义上的技艺者,将只关注技艺对象的好,不关注自己的好。对于被统治者而言正义不再是一种他人的利益;对于统治的强者而言,正义恰恰成为他者的利益。然而,我们不应当忘记,色拉叙马霍斯本意所接受的“强者作为严格技艺者”的定义,指向的是强者作为制定法律的统治者,在判断何种法律对自己有利的方面绝对不会出错。在这一定义下,一个不会出错的强者所认定的一切对自己有益的事物,必定是真正意义上的好,而不仅仅只是他所以为的好。我们将得出一个出看上去十分令人惊诧的结论,即强者实际上具有对于真正的好的知识,只不过这里的好仅仅关乎强者自身。但是,苏格拉底很快便将通过技艺者这一概念的转化,让强者眼中的好成为对被统治者而言的好。从接受强者的严格定义的那一刻起,色拉叙马霍斯其实已经与苏格拉底并肩而立,他口中的强者,已不再是一个僭主式的不义之人,而是拥有有关好的真正知识的严格意义的统治者。

而这样一个拥有好的知识的“强者”,将以哲人的身份再次出现在对话者的视野之中。理想国当中最为重要的上升开始于波勒马霍斯和阿德曼托斯对于城邦中女人儿童公有的询问。苏格拉底几乎是引诱格劳孔提出将招致最为汹涌的浪潮的问题——对话者们所构建的共同关系是否可能在人与人之间建立,如果可能又要如何实现。(466d)苏格拉底指出,找寻言辞中的善的城邦的努力,并不会因这样的一个城邦无法实现而显得不重要,应将其作为标准,判断人的幸福或不幸。(472a)这意味着,对话者们为言辞中的城邦和正义本身付出的一切努力,最终将指向另一个的问题——现实的城邦是否是幸福的,以及正义的人是否是幸福的。从而,苏格拉底在正面回答言辞中的城邦是否可能,如何实现这一问题之前,便消解了问题本身的意义。这似乎暗示着,苏格拉底嗣后为这一问题提供的方案,并非真正如宣称的那样,是为了将言辞中的城邦迎接于世,而是服务于被他修正后的问题,即通过揭示真实的善的城邦和真实的正义去衡量一个现实的城邦和人是否幸福。

苏格拉底为越过这一“怪论之浪”而给出的答案,无疑会让在场的每个人感到大吃一惊。他告诉我们,除非哲人成为统治者,或者统治者成为哲人,将政治权利与智慧合二为一,否则城邦将永远无法终止邪恶,私人的幸福和公共的幸福都永远不可能获实现。(472c)然而,城邦的现状恰恰是言辞中的理想城邦的反面——注视“一”而非“多”,拥有有关真实存在者的知识的真正哲学家,未能走上统治者的位置。不具备统治知识,但自认为可以统治的人篡夺了他们的地位(488b-e)与此同时,败坏了的伪哲学家又进一步玷污了哲人的名声

哲学家之所以必须统治,在于他们有能力胜任“最大的学习”并观看到善的理念。为了说明善的理念,苏格拉底使用了三个比喻。在日喻中,苏格拉底划分出可见世界与和知识界的二元图景。与此同时,善的理念的两方面特征被呈现了出来。其一,善的理念是使得其他真实存在者可知的原因;其二,善的理念是可知事物生成和存在的原因。这意味着,正义本身,也因善的理念的照耀而产生并为我们所知。而在线喻之中,苏格拉底则用线段,为我们呈现了细化的存在者的秩序。可见的事物及其影像,理念及作为其影像的数学对象,按照相同的比例排列于线段之中。尽管在线喻中,善的理念似乎退居幕后,但是事物及其影像的比喻,仍然暗示着,这一秩序是在如同太阳一般的善的理念的照耀下才为人所知的。可见和可知的对象,及其对应的四种灵魂状态由低到高按比例排列在线段之上。理念和理性之所以居于顶点,是因为它们最为真实,而这种真实性由“善”所保证。

对话者们曾在城邦当中发现公民的德性,而城邦与灵魂类比的基础上,他们又得出,灵魂的正义是理性在血气的辅助下对欲望进行统治的和谐有序。然而,在城邦的视野中,定义灵魂正义的“秩序”是由城邦当中统治者、护卫者和工匠的自然统治关系所彰显的。因而,对话者们发现的正义,仍然不是真正的正义,而只是正义的影子。直到此时,对话者们对于在城邦当中发现的美德的认识,仍然仅仅只是观其草图,尚未注意到最终的成品。(504c)有关善的理念的最大学习之所以重要,在于它将带领我们通过“弯曲的更长的道路”,最终完善地认识正义、节制、勇敢和智慧,这些我们在城邦当中发现的美德。当善的理念所照亮的存在者的秩序由苏格拉底引出,使得“真正的”正义[2]完满地为我们所知的秩序,也已然逐渐浮现到我们的眼前。此时,正义的灵魂所应符合的秩序,不再是一种城邦中自然的统治关系[3]的类比物。苏格拉底用日喻和线喻像我们展示了一个远为可靠的秩序,这一秩序被可敬的善的理念所照亮,根据真实性将事物进行排列。理性不再因有智慧,与城邦统治者相类似,而“理所当然”地占据统治之位。理性之所以应当统治,是因为它最具实在,从而也是最接近善的。[5]此时的理性,因为成为灵魂当中认识可知事物的部分,而比血气和欲望更具有存在性,从而置于灵魂秩序的顶端。[4]

因而,哲人作为摆脱囚禁状态,走出洞穴并观看到善的理念的人,他们必须回到洞穴实行统治也不再仅仅为了避免“惩罚”,亦即不统治便要接受由更坏的人进行的统治。苏格拉底命令哲人必须统治的原因,或许正在于需要借助哲人的下降将他们已经观看到的善的理念和存在者的秩序注入城邦。只有当哲人回到城邦,宣告被善的理念所照亮的秩序的存在时,人们对于正义的认识,才有可能摆脱克法洛斯等人所秉持的习俗的成见,摆脱对城邦中自然统治关系的类比,上升到对事物存在性的衡量之中。这时,真正的正义才将成为能够使人评判何谓幸福的足够可靠的标尺。

格拉底作为下降的哲人,将要把善的理念和存在者的秩序,以城邦青年可以掌握和理解的方式带回城邦,从而替代原先的习俗意见和不可靠的自然统治,成为支撑正义之所以为正义的新的秩序。在有关护卫者音乐教育内容的末尾,苏格拉底指出,只有在找到正义是什么,正义对正义的持有者有什么好处以后,人们才能在关于人的说法上取得一致意见,即,那些故事应该讲,又怎么去讲。(392c)苏格拉底以比喻、故事和神话的方式,带领对话者们上升到最高点又随即下降。苏格拉底告诉他的听众,善存在于可知事物的顶峰,而哲人通过辩证法的方法,能够以思想本身而非感官的直觉对其加以理解。(532a-b)但他没有回答格劳孔就辩证法的能力、种类和方法的询问,因为揭示辩证法的面貌“将会让对话这门离开比喻的影响,而看到事物的实在。(532e-533a)这暗示着,与苏格拉底对话的年轻人在他的的带领下,虽然知道了存在者的秩序,以及在这一秩序顶端的善;是他们并没有真的在这一秩序中上升,并没有因为知道了善的存在而真正看到了善。他们在苏格拉底的努力之下相信,有一种由善的理念所保障的存在者的秩序,在其中可见事物和可知事物分别按照其真实性加以排列,而这种秩序是可知的。苏格拉底以“真实的秩序”所支撑的正义,替代了建立在自然的秩序和城邦习俗的意见基础上的正义,但这并非知识对于意见的替代,而知识正确的意见对于错误的意见的替代。这也不难解释,苏格拉底为何最终将以一个冥府神话结束这夜的论辩——哲人带回城邦的,终将是信仰,而远不是有关真实存在者的知识。

结论

在《理想国》中,苏格拉底像我们揭示,正义是灵魂的各部分各司其职、和谐有序,是理性在血气的辅助下统治欲望。而作为灵魂的健康状态,即便失去荣誉、利益等等外在的好,正义也将因其自身而成为“善”。然而,虽然“正义本身是有益的”这一命题是格劳孔、阿德曼托斯等城邦青年最为关心的问题,也是苏格拉底认为相较于正义定义原为重大的问题。但是,苏格拉底这夜彻谈所作出的最重要的改变,在于他利用善的理念所昭示的形而上学秩序重建了正义的基础。正义不再依托于宗教信仰、爱国情怀、对权力的崇拜,也不再依托城邦中的自然统治秩序。在善的理念的照耀下,事物将以存在性的高低加以排列,而智慧和理性必将居于统治的位置。

关于冥府的恐惧和希望暗示了一种现实的道德观,即相信人类行为有着最终的偿还清算。克法洛斯所怀揣的恐惧与希望若被证实,则人类必须居住在一种惩恶扬善的秩序之中,其中,公正的神明俯察着不朽的灵魂。苏格拉底将说服年轻人认为,正义是一种赏罚分明,报应不爽的秩序,而这种秩序被构筑在事物的天性之中。


  1. 朗佩特认为,《理想国》中所有这四种德性都被界定为公民的德性。如果存在哲学的勇敢,那么相应也会有哲学的智慧、节制和正义。他们都会想哲学的勇敢一样难以看见,只能通过推论看见。本文想要指出的是,苏格拉底确实在理想国确实给出了高与城邦德行的正义的可能性。这是通过强调真正正义是符合由善的理念所保证的秩序而做到的。
  2. 即灵魂内部的各部分在智慧的指导下达成的秩序井然、和谐一致的状态。
  3. 指四卷中论证灵魂的正义时,将灵魂与城邦进行类比。认为灵魂的理性、血气、欲望三个部分,应当如同城邦当中的统治者、护卫者、工匠三个阶层一样,通过统治和被统治的关系形成和谐的秩序。
  4. “理性既然是智慧的,视为整个灵魂的利益谋划的,还不应该由它起领导作用吗?血气不应该服从和协助它吗?”(441e)
  5. “相应于这厮各部分由四种灵魂状态:相当于最高一部分的是理性,相当于第二部分的是理智,相当于第三部分的是信念,相当于最后一部分的是想像,请你把它们按比例排列起来,给予每一个以和各部分相当程度的真实性。”(511e)
  6. 473d-e